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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漳州市东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被处罚119688元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22-04-19 14:52:08 来源:东南网 浏览次数: 672
核心提示:因超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日前漳州市东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被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处119688元罚款。
因超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日前漳州市东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被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 处119688元罚款

据悉,2021年12月22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南片工业区,依法对漳州市东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有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有排水。第三方检测公司福建融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测人员在废水排放口采取水样1瓶。根据福建融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水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总磷浓度超过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标准。

上述公司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漳州市东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119688元罚款。

关键词: 东好水产食品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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